LP投资人要注意GP利益分配机制
发布日期:2011-07-26
业界不少人认为民营企业家与个人难以担当合格LP投资人,然而包括红杉、鼎晖在内的一些国际知名私募股权基金纷纷向个人与企业募集人民币基金。
这一批知名的美元基金管理团队在资金来源上的“本土化”进程被认为只是开了头,然而每一个新兴的市场都会存在种种不完善。本报专访曾在国内投资过CDH等知名PE基金的璞玉投资合伙人孔翔飞,作为一家独立的FOF(Fund of Fund“基金中基金”)投资人,他对目前国内的投资市场提出了一些建议与看法。
《21世纪》:现在一些原本管理美元基金的知名PE机构也开始在国内向企业和个人募集人民币基金,对这一新的变化,您怎么看?
孔翔飞:之前可能大家担心企业家承诺出资了但最后遇到问题后拿不出钱来,现在基金会建议这些企业家将其承诺的钱放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去,如银行或国债里面,以免要付后续资金的时候没有钱放进去。
但如果万一到时候没有钱的话,比如钱要到帐时却没到帐,企业家说现在没有钱再投进去了,那么基金会把原来企业家投的20%给没收。所以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让这些企业家明白承诺的钱必须得保证,不然原来投的钱可能被没收。
《21世纪》:对于募集资金的GP来讲又有些什么应该注意的?对于这些LP您有怎样的一些忠告?
孔翔飞:对于GP来讲,如果其出资人里有太多不成熟的与小的LP,如果出现一些市场的风险,比如可能很多人因为股市暴跌而没钱付当初承诺的资金,所以要对LP有一个选择。
另外GP要看中LP带来的价值,如带来项目的来源,包括帮助被投的企业发展等等。对于LP来讲,必须有一个比较可靠的现金管理系统,保证他们需要付现金的时候正好有。选GP的时候方法有很多,最最重要的是注意要投稳定的团队,要看这个团队利益分成的分法是否合理,包括他们的投资战略、案子来源、内部投资过程和投资监督。
《21世纪》:您觉得对于发展人民币基金市场,海外的经验有什么可以值得借鉴的?
孔翔飞:第一是基本的原则,LP不要管GP的投资,投资协议时必须写清楚,把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都包括好,不然下面可能会有纠纷的时候,有很多难以解决,那样基金也不能正常运行。国外的合伙制企业对法律和合同都比较成熟,很多种条款来规范各种权利与保护,这是很好的参考资料,但国内的合伙法还不太完善,有可能会有一些系统的条款没有办法实施。法律上面还需要发展与改善,LP和GP在这些方面都需要注意。
一般从国外的经验,包括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有LP干涉GP的问题,LP必须自己把投资权完全交给GP,这些必须有很清楚与完善的合同才行。
对于GP来讲,要选一个合适的LP,在市场环境好与不好的时候都能对GP有所支持,这样才可以长期地进行合作。
《21世纪》:国内的人民币基金市场还存在些什么样的问题?
孔翔飞: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包括投资的审批过程、退出与上市过程的不明确,有许多只是一个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可能很快就会被改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的LP不能投GP,或者它没有明确的身份来投资GP,但你拿了他的钱,可能日后就变成违法了。没有得到相关的法律确认,就变成GP非法集资的问题,这是很多GP担心的,如基金投资的效果不好,会不会被追究。
还有一个是很多LP会担心GP又管人民币基金,又管美元基金,到底为哪只基金考虑得多一些,这存在一个利益冲突。
现行有几种解决办法,一种是人民币基金在一些外资不太方便投的领域,如媒体、军工方面或其它外资受限制行业,外资投那些不受限的行业。不过这样人民币基金的作用就不大了,因为不受限的行业毕竟是大多数。。
另一个办法是,人民币基金由一个专门的团队来管,美元基金归到另一个专门的团队去管,两只基金单独运作,各自投自己找到的项目。
还有一个是大小的办法,如人民币基金小一些,小的项目让人民币来投,大的项目就让美元来投。
另外是美元与人民币并行,对同一个项目人民币基金进行投资,然后美元也来参股。
这一批知名的美元基金管理团队在资金来源上的“本土化”进程被认为只是开了头,然而每一个新兴的市场都会存在种种不完善。本报专访曾在国内投资过CDH等知名PE基金的璞玉投资合伙人孔翔飞,作为一家独立的FOF(Fund of Fund“基金中基金”)投资人,他对目前国内的投资市场提出了一些建议与看法。
《21世纪》:现在一些原本管理美元基金的知名PE机构也开始在国内向企业和个人募集人民币基金,对这一新的变化,您怎么看?
孔翔飞:之前可能大家担心企业家承诺出资了但最后遇到问题后拿不出钱来,现在基金会建议这些企业家将其承诺的钱放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去,如银行或国债里面,以免要付后续资金的时候没有钱放进去。
但如果万一到时候没有钱的话,比如钱要到帐时却没到帐,企业家说现在没有钱再投进去了,那么基金会把原来企业家投的20%给没收。所以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让这些企业家明白承诺的钱必须得保证,不然原来投的钱可能被没收。
《21世纪》:对于募集资金的GP来讲又有些什么应该注意的?对于这些LP您有怎样的一些忠告?
孔翔飞:对于GP来讲,如果其出资人里有太多不成熟的与小的LP,如果出现一些市场的风险,比如可能很多人因为股市暴跌而没钱付当初承诺的资金,所以要对LP有一个选择。
另外GP要看中LP带来的价值,如带来项目的来源,包括帮助被投的企业发展等等。对于LP来讲,必须有一个比较可靠的现金管理系统,保证他们需要付现金的时候正好有。选GP的时候方法有很多,最最重要的是注意要投稳定的团队,要看这个团队利益分成的分法是否合理,包括他们的投资战略、案子来源、内部投资过程和投资监督。
《21世纪》:您觉得对于发展人民币基金市场,海外的经验有什么可以值得借鉴的?
孔翔飞:第一是基本的原则,LP不要管GP的投资,投资协议时必须写清楚,把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都包括好,不然下面可能会有纠纷的时候,有很多难以解决,那样基金也不能正常运行。国外的合伙制企业对法律和合同都比较成熟,很多种条款来规范各种权利与保护,这是很好的参考资料,但国内的合伙法还不太完善,有可能会有一些系统的条款没有办法实施。法律上面还需要发展与改善,LP和GP在这些方面都需要注意。
一般从国外的经验,包括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有LP干涉GP的问题,LP必须自己把投资权完全交给GP,这些必须有很清楚与完善的合同才行。
对于GP来讲,要选一个合适的LP,在市场环境好与不好的时候都能对GP有所支持,这样才可以长期地进行合作。
《21世纪》:国内的人民币基金市场还存在些什么样的问题?
孔翔飞: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包括投资的审批过程、退出与上市过程的不明确,有许多只是一个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可能很快就会被改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的LP不能投GP,或者它没有明确的身份来投资GP,但你拿了他的钱,可能日后就变成违法了。没有得到相关的法律确认,就变成GP非法集资的问题,这是很多GP担心的,如基金投资的效果不好,会不会被追究。
还有一个是很多LP会担心GP又管人民币基金,又管美元基金,到底为哪只基金考虑得多一些,这存在一个利益冲突。
现行有几种解决办法,一种是人民币基金在一些外资不太方便投的领域,如媒体、军工方面或其它外资受限制行业,外资投那些不受限的行业。不过这样人民币基金的作用就不大了,因为不受限的行业毕竟是大多数。。
另一个办法是,人民币基金由一个专门的团队来管,美元基金归到另一个专门的团队去管,两只基金单独运作,各自投自己找到的项目。
还有一个是大小的办法,如人民币基金小一些,小的项目让人民币来投,大的项目就让美元来投。
另外是美元与人民币并行,对同一个项目人民币基金进行投资,然后美元也来参股。
摘自2008年7月26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